2026-03-31 12:09:23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 浏览数:0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开展节前廉洁提醒,引导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弘扬优良作风,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4.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5.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从严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顶风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国yl6776永利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6年3月30日